商标争议案例—刘昌龙争议西安秦朝瓦罐撤销注册商标

本文档由 秦朝瓦罐面 分享于2013-01-09 07:56

该两件商标的文字含义相同是指“秦朝瓦罐秦”作为一个组合词似乎无意义,但常识告诉我们,这里的“秦朝”就是指中国历史上的秦王朝,是组合词的关键词(主词),具有明确的特定指向,与引证商标“秦朝”完全相同,这是该两件商标的基本面。瓦罐为器皿,直接表现了商品的功能、用途,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从词性上讲又是副词,后面的“秦”又是秦朝的简称,重复无意义,在该商标中属于于显著性较弱的文字。商标争议案例—刘昌龙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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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秦朝瓦罐 撤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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