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增资
本文档由 资产评估公司 分享于2013-01-29 09:04
2006年1月1日新修订后的《公司法》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此,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无形资产都可以直接用来投资融资,出资比例最高可以达到70%。 北京市海淀区目前无形资产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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