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档由 陆玉树 分享于2013-09-30 08:52
1、上级党委、政府直接寄发给管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包括通知、指示、决定、命令、条例、规定、计划、总结、领导讲话、会议纪要、批示、批复、意见等。2、工委和管委会人员到上级机关汇报、开会带回来的文件材料以及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报告、请求和其他汇报材料。3、同级机关发来属于方针、政策性的需要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及发来备案的重要文件材料。4、工委和管委会代上级机关草拟的各种规定、条例、制度和代区领导草拟的讲话等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