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花纤体上海停业,消费者当如何维权? - 副本
本文档由 杨状律师 分享于2013-12-12 16:37
如果英籍老板确系携款潜逃的,那么其行为便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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