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
本文档由 lym555100 分享于2010-09-08 11:02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分享: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