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认证程序规定、 表格填写、考试考核等有关问题邓湘汉二四年三月
本文档由 塘桥 分享于2009-02-18 20:50
定期监督评审:5年内至少1次,一般安排在获证满3年时(认监委新规定2次); 不定期监督评审:根据 (一)加盖中心公章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1份;¸ (二)申请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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