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争议司法解释三-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本文档由 bjlbsqyglzxzx 分享于2010-10-06 18:29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合理界定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争议,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劳动争议的,加付赔偿金案件,该司法解释合理分配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还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诉讼主体,规定劳动者与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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