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相关政策

本文档由 docdocdoc2012 分享于2014-07-12 19:05

在确保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区困难企业,可允许其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34.5K
文档页数:
6
顶 /踩数:
0 0
收藏人数:
0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待分类
添加到豆单
系统标签:
就业 政策 服务企业 保险费 补贴 裁员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