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职权目录

本文档由 骏捷FRV 分享于2009-02-28 15:56

渗井,渗坑,裂隙排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四)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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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职权目录 排污费 环境保护 防治法 水污染 污染物 前款 噪声污染 现场检查 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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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铅山县 环境保护局 职权 环境影响 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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