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本文档由 不甘落后 分享于2010-11-06 23:40
第二十条学生辅修满另一专业的课程学分,毕业证书注明辅修专业,未修够学分者,学校出具辅修课程学习证明,所得到的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的任意选修课学分.辅修专业的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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