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在售楼房价可降不许涨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08 14:17
南京市物价局负责人在解读细则时强调,今后,对于未经核价进行销售的开发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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