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怀生国民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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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年终连续服务满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应给休假七日;服务满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应给休假十四日;满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应给休假二十一日;满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应给休假二十八日;满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应给休假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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