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曾常敏播报:6 月28 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关于 2013 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违规处理决定》称,2013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期间 3 名考生违反考场规则,现对考生违规行为作出处理。3名考生中2 名考生因为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被取消当科成绩,科目分别是物理和思想品德;
1 名考生因为在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被扣除该科考试成绩的30%,考试科目是物理。如考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截至2013 年7 月4 日)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