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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汤圣泉: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办.doc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都或多或少的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发生反悔或出现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了离婚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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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二手房买卖中常见避税方法及风险.doc
规定原文: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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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汤圣泉:双方签字后的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doc
离婚协议是双方对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问题、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实践中,通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确认,但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时,一方反悔,此时另一方能不能要求其必须履行协议内容,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离婚协议不仅涉及财产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到人身关系。是否离婚,关系到双方身份关系是否改变。双方虽然达成了协议,但没有依法进行登记,由于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所以不具备强制执行力。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关系及子女抚养问题与双方的人身关系紧密相连,离婚没有成就,其他约定当然也无法生效。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往往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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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购房人如何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doc
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购房人如何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热线:18912980758 一、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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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房屋买卖纠纷常见解决方式(律师随笔范文).doc
Doc-00ZX32;本文是“金融或证券”中“股票短线技巧”的律师随笔的论文参考范文或相关资料文档。正文共1,056字,word格式文档。内容摘要: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房屋买卖纠纷常见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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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购房人如何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律师随笔范文).doc
Doc-00WWES;本文是“法律或法学”中“劳动法”的律师随笔的论文参考范文或相关资料文档。正文共1,239字,word格式文档。内容摘要: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条件,特别情形)拆迁人与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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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购房人如何应对商品房噪声污染.doc
实务中,比较常见的商品房噪声污染,根据污染源的不同,可区分为三种:一是因社会生活噪声导致的污染;二是因建筑施工噪声或工业噪声导致的污染;三是道路交通噪声导致的污染。从我国现行法律及国家标准来看,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所承担的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有关的防噪义务,主要包括以箱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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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汤圣泉:房屋层高缩水,购房人该如何维权.doc
随着商品房的热销,实践中,一般人只会注意到楼层、朝向、面积、结构和价格等,较少有人注意到层高是否符合标准,导致这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加。层高,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说到层高,我们必须将其与“室内净高”予以区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室内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层高=室内净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室内净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是就层高进行约定,而许多买受人在交房验收时测量的是室内净高,忽视了楼板厚度的,因此产生了误解。有些开发商,利用人们在买房子时分不清净高和层高区别的弱点,玩文字游戏,在合同中迷惑购房者。

向豆丁求助:有没有汤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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