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管收费标准确定 1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08 18:24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一旦发现企业未按《标准》执行的,将要求其整改,整改不力的,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网上公示,违反相关法规的,还要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业主如果发现企业服务内容不达标的,可向物管企业提出意见要求其整改;或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督促物管企业整改;如物管企业拒不履约,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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