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高考录取7月6日开始不得跨批次录取

文史类理工类第一批第二批平行志愿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传统志愿模式

2013 广东高考录取7 月6 日开始8 月21 日收官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年各批次高等院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拟从7 月6 日开始。据介绍,今年,广东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 类、第二批本科B 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且录取不再放在提前批进行,而是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每批次设两个志愿组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 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 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 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 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 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 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 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 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该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不得跨批次录取

《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必须在该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不得跨批次录取。

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1)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第一批艺术类院校:7 月6 日~7 月10 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 月6 日~7 月8 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 月8 日~7 月10 日;(2)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7 月10 日~7 月18 日;(3)第二批A 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 月19 日~7 月27 日;(4)第二批B 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 月28 日~8 月3 日;(5)3+证书类院校:8 月3日~8 月7 日;(6)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 月4 日~8 月7 日;(7)第三批A 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 月8 日~8 月14 日;(8)第三批B 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 月15 日~8 月21 日;

以上各批次进、离场时间如有变动,由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考生如需了解平行志愿的具体原则,请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