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全称: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337
招生代码:J28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校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 6 公里处
学院简介: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是2010 年12 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区内外大中专招生。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2 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1。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6、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8、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三、收费标准:
1.按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四、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6 公里处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649292662318950471—649291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