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宜昌中招政策变化中考分配生比例60%

宜昌市中招政策现三大变化中考分配生比例增至 60%

省示范录取条件更加严格

本网讯(记者张蕾)中考成绩公布后,宜昌市考生统一填报志愿时间为7 月4 日至7 月7 日;高中录取时间为7 月12 日至24 日。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3 年宜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与2012 年相比有三大变化。

一是分配生政策有调整。今年我市中考分配生比例增加到60%;分配生资格确定与指标分解由各区教育局审定,按照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基数(60%)、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30%)和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结果(10%)等标准均衡分配;同时,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择校生录取前进行,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为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线下25 分,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自动调整为统招生计划,面向城区统一录取。

二是夷陵中学开办“阳光班”。该校原开办的“宏志班”停办,经市慈善总会和市教育局决定,夷陵中学和宜昌市一中一样,面向各县市区招收“阳光生”,名额为50 人,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

三是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条件更加严格。录取按照“依据成绩,按照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时对志愿充足的学校将实行差额投档,供学校择优录取。当考生中考考试成绩相同时,则重点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统一考查学科的成绩。考生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考试成绩中至少三科达到及格(60 分)以上(只有一所普通高中的县市区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达到合格(C 等),才能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